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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从教三十年教职工”登记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年09月07日 编辑: 点击:

各二级单位、部门:

在欢庆第39个教师节之际,学校将组织对从教三十年教职工进行慰问。现就做好“从教三十年教职工”登记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登记对象

19938月底前参加工作、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在编教职工进行登记(2022年已登记的不再重复登记)

二、登记程序

1、个人申请,填写《“从教三十年教职工”登记表》;

2、所在单位(部门)初审;

3、组织、人事部门审核并通报登记情况;

5、学校发放纪念品,由所在单位(部门)组织实施。

三、完成时间

个人申请、所在单位(部门)推荐要求在99日中午12点前完成,材料报送至教学大楼1005办公室。联系人:胡芷菡,联系电话:1577349248562485

四、其他说明

今后,学校将定期开展该项登记工作;若在本次登记工作中存在符合条件但未进行登记的情况,可以在今后的登记工作中进行补充。

以上通知。


 附件: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.docx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人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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