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单位、部门:
在欢庆第39个教师节之际,学校将组织对从教三十年教职工进行慰问。现就做好“从教三十年教职工”登记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登记对象
1993年8月底前参加工作、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在编教职工进行登记(2022年已登记的不再重复登记)。
二、登记程序
1、个人申请,填写《“从教三十年教职工”登记表》;
2、所在单位(部门)初审;
3、组织、人事部门审核并通报登记情况;
5、学校发放纪念品,由所在单位(部门)组织实施。
三、完成时间
个人申请、所在单位(部门)推荐要求在9月9日中午12点前完成,材料报送至教学大楼1005办公室。联系人:胡芷菡,联系电话:15773492485(62485)。
四、其他说明
今后,学校将定期开展该项登记工作;若在本次登记工作中存在符合条件但未进行登记的情况,可以在今后的登记工作中进行补充。
以上通知。
附件: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.docx
人事处
2023年9月7日